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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杜步镇奥卓达木材加工厂年产10万立方米大芯板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17-07-03 00:00    来源:阳山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 【字体:

 

阳山县杜步镇奥卓达木材加工厂年产10万立方米大芯板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杜步镇奥卓达木材加工厂年产10万立方米大芯板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73日至20177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山县杜步镇奥卓达木材加工厂年产10万立方米大芯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阳山县杜步镇奥卓达木材加工厂

建设地点:

阳山县杜步镇金鸡村(原金鸡石场)

环评机构: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从事大芯板(胶合板)加工生产,年产大芯板10万立方米;主要工艺流程为选料→开料→双面刨→砂光→烘干→涂胶→拼板→热压→成品验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污染源:粉尘颗粒物;甲醛。

预防措施:项目产生的甲醛废气拟经集气罩(使收集效率不低于90%)收集后并经低温等离子体废气净化装置处理且引至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甲醛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该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开料工序产生的木屑粉,主要为粒径、比重较大的木屑粉,大部分木屑粉产生后便瞬间可在开料工序周边沉降。通常粒径较小的粉尘由于其产生时表面自带水分,均在产生后相互集结成团,沉降在开料工序周边。项目木屑粉拟使用自制收集设备(风管+吸风机+纤维布袋)附以人工清扫收集处理。因项目有车间厂房及厂界围墙的阻拦,颗粒物散落范围很小,多在5m以内,飘逸至外环境的颗粒物极少,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植灌溉,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生活污水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于多片锯、热压机、布袋除尘器配套系统等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值在70-85dB(A)之间。

正常条件下,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厂房的声屏障效应后,明显降低,到达边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及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指定地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工作;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相应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符合“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政策和原则,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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