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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山县大莨镇老鸦山矿区白云岩矿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17-08-23 00:00    来源:阳山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 【字体:

 

广东省阳山县大莨镇老鸦山矿区白云岩矿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省阳山县大莨镇老鸦山矿区白云岩矿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823日至201782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阳山县大莨镇老鸦山矿区白云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阳山高腱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山县大崀镇

环评机构: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矿区面积0.2068km2,开采矿种为白云岩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设计利用的矿产资源储量813.17kt,确定开采储量731.85 kt,矿山可采出矿石量691.19 kt,矿山生产规模7万t(2.49万m3) (矿石量),矿山服务年限为10年,设计开采标高为435~280m。项目总投资1082.1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施工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且项目附近没有居民点,故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居住,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灌周边山体林地,不对外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施工废水包括雨水冲刷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和车辆设备的清洗水。雨水冲刷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主要含有SS,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做施工用水,不外排。施工车辆清洗废水,主要含有石油类,通过采取隔油池和储水池,收集净化车辆清洗废水,循环使用,达到零排放。

    综上,施工期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③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扬尘主要采用洒水的方式抑尘。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扬尘的影响将消失,通过洒水抑尘和加强施工管理,可有效减少扬尘的产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机械数量较少,尾气产生量较少,项目区域较为开阔,废气可自行扩散,故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且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④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少量弃渣回用于矿区道路修建,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⑤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施工会对所在区域的植被、土壤和野生动物造成一定的影响,使植被、土壤受到一定的破坏,野生动物数量有所减少,但区域内无珍稀或濒危的动植物,物种数也较少,因此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营运期

    ①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井下废气颗粒物、CO和NO2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要求,粉尘在矿区边界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挖掘机、汽车等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尾气,主要成分为CO、NOx、碳氢化合物,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但由于机械设备数量少,产生的尾气量也较少,且工作区域较为空旷,通过大气的稀释、扩散作用,机械产生的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中的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指标(对排气筒高度和排放速率暂不作要求)。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或消防情况下用作应急电源,平时不运行,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很小。

项目厨房在煮食过程中产生油烟废气,建设单位采用油烟处理器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后尾气经食堂天面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在落实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对外界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水质简单,可生化性强。建设单位拟将生活污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灌周边山体林地,不对外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用水环节主要是采场、临时堆场及道路喷洒水,喷洒水喷洒后蒸发,不产生废水,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区域周边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有挖掘机、载重汽车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和爆破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等措施,设备运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另外,矿区周边的居民点与矿区之间均有林地阻隔,再经过距离衰减,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点的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废土石: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过程产生的废土石较少,其中表土用于土地复垦,其余部分用于场地铺设和铺路。

    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⑤爆破振动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扩建后,由于爆破工作量小,经计算爆破振动安全距离为19m,且矿区20m以内没有居民点,项目的建设是安全的,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

    总量控制结论

    项目产生的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回后灌周边山体林地,不对外排放,因此无需设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机械尾气、爆破废气和厨房油烟,无组织排放。项目无需申请大气污染物总量。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开采过程造成的生态影响主要是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对于被破坏的植被,建设单位需做好生态恢复、土地复垦绿化工作。对于水土流失,主要通过修建截、排水沟,修建拦挡,加强绿化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量。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设炸药库,不存在炸药爆炸的风险,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是爆破事故以及地表坍塌。建设单位应通过加强企业生产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并制定相应防治措施,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培训,以求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若发生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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