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美阳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美阳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县美阳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美阳建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城镇麻地冲阳山县飞鸢实业有限公司原催化剂厂车间及空坪 |
环评机构: |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阳山县阳城镇麻地冲阳山县飞鸢实业有限公司原催化剂厂车间及空坪,选址地中心点坐标北纬24°28'24.18"、东经 112°36'47.8″,租赁用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从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水性乳胶漆、水性防水涂料、腻子粉、石膏粉、腻子膏产品生产,年产量分别为100吨、50吨、50吨、2000吨、100吨、12000吨、8000吨、10000吨,设有员工20人,其中车间操作工人为10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 将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周围山林地浇灌。 (2)粉尘 ①项目腻子粉、石膏粉及腻子膏产品搅拌罐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在安装8套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②项目水性乳胶漆及水性防水涂料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在配套安装2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③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中收集后,可达标排放。 (3)噪声 采取加强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车间的隔声降噪,将空压系统安装在专用房间内并安装隔声装置。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 ②包装废料、不能回用的塑胶废料等一般废物进行综合利用。 ③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