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北门路372号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阳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位于阳山县阳城镇北门路372号原阳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后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24°29'1.47"北,112°38'0.54"东。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15000m2。本项目按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规划设置床位210张,分别为妇科40张、产科80张、儿科40张、新生儿科30张、外科20张;产房4间;手术室3间,配套热水工程、中心供氧及病房呼叫系统、消防、污水处理系统、电梯(6台)、数字监控、配电系统、空调、供水等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为70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水环境 本项目医疗废水经“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一级好氧池+二级好氧池→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排放标准后排至项目附近沟渠,最后汇入连江(阳山小江镇圩到阳山县城段)。 本项目医疗废水中COD、BOD5和SS排放负荷均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最高允许排放负荷要求。 本项目拟将检验化验废水经科室单独收集预处理后,与医院医疗废水合并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②大气环境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在采取加强污水站管理、稳定运行、减少恶臭源等措施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车辆尾气排放量较少,采用合理布置通道、车位、增加车库入口绿化、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备用发电机很少使用,产生的废气量很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各层指定的垃圾箱收集,每日由专人清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④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为机动车辆(包括救护车等)、备用发电机、风机、水泵、等的运行噪声以及人为噪声,产生噪声量为70dB(A)~95dB(A)。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布置等措施后,项目的边界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