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工程(公共配套设施)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工程(公共配套设施)》,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工程(公共配套设施)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阳山县中心城区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清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8700 m2,包括子项目42个,其中亮化提升工程11个【连江大桥亮化工程;阳山大桥亮化工程;韩愈大桥亮化工程;人民广场、影剧院亮化工程;沿江路风景亭整饰修复美化;北山古寺亮化;主要路段、楼宇亮化提升;阳城大街路灯亮化工程;贤令山公园亮化工程;文塔亮化提升;官陂河(旧107国道至连江河)两岸绿化彩化工程】、路灯工程7个【沿江路路灯升级改造、北门路路灯升级改造、城南大道路灯改造项目、S260阳青公路(韩愈桥北至范村)路灯安装、韩愈西路(兴隆装饰城至花溪大桥)路灯安装、高速公路路段路灯及节点建设(高村至氮肥厂宿舍)、环城路(水库桥至垃圾场路口)路灯安装】、公园、门户节点景观提升工程12个【社区公园建设、商业大道景观提升工程(阳城镇政府段、连江大道行道树改造工程、县行政小区公园升级、政府后山公园改造、连江北岸绿化提升、连江公园改造工程、阳山出入口美化工程、阳山大桥两岸桥头景观美化工程、韩愈大桥两岸桥头景观美化工程、连江大桥两岸桥头景观美化工程、阳山大道立面景观综合整治工程】、公共服务配套工程8个【工业大道垃圾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文塔路垃圾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连江公园垃圾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县城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场、雷公坑市场升级改造、塔坑市场升级改造、县城公厕建设、县城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公共交通设施工程4个【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3处)、出租车侯客点、城南停车场、城北停车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NH3-N等,水质较简单。公厕污水(县城公厕建设和社区公园建设)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集污管网排至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纳污水体造成明显的污染影响;市场废水(包括公厕和屠宰的买卖运营废水)通过市场摊位旁边的导水沟和管网收集经市场内配套隔油隔渣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集污管网排至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纳污水体造成明显的污染影响;垃圾收集屋清洗废水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集污管网排至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纳污水体造成明显的污染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少量汽车尾气、垃圾收集屋和市场的恶臭,汽车尾气的污染物为CO、NOx、CH,垃圾收集屋和市场废气污染物为恶臭。公交站、地面停车场为开放区域,污染物扩散较快,能够很快的被大气扩散稀释。随着汽车行业排放标准的提高,用油标准较高,所以产生的汽车尾气所含的污染物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垃圾收集屋和肉菜市场及时由环卫部门清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公厕的通风条件较好,同时也设置有排气扇,污染物扩散较快,能够很快的被大气扩散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内部噪声源主要是公交站点、停车场的机动车噪声、市场、社区公园等人员活动的生活噪声(文体活动、商贸活动等)、广播、音乐等机电设备等噪声。经限制高音量活动时间、公车站及停车场的出入口处设置减速带及限速标志等措施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社区公园的生活垃圾和肉菜市场的市场垃圾,每天由相关管理人员或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定点收集,再经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基本无大量堆存生活垃圾的情况,主要是做好收集工作以及垃圾点消毒工作,防滋生蚊虫细菌,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污染影响;垃圾收集屋的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基本无大量堆存生活垃圾的情况,主要是做好收集工作以及垃圾点消毒工作,防滋生蚊虫细菌,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污染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