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骏祥铜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无氧铜杆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骏祥铜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无氧铜杆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县骏祥铜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无氧铜杆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骏祥铜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阳城镇车路村问婆崆12号 |
环评机构: |
广州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收购阳山县车路铸造加工厂现有厂区进行建设,拟采用纯铜(阴极铜、紫铜、光亮铜)通过熔化保温、水平连铸、拉拔、退火等工艺生产无氧铜杆产品,年产无氧铜杆5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内容,本项目营运期水污染源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16m3/d、648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氨氮和SS等。生产期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水分即可,没有生产废水外排。 本项目位于山区,不属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的产生量较小,且水质较为简单,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厂区绿化、清洁,不排入周边水体。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熔炼过程中产生的SO2、NOx、烟尘,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熔化炉二级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通过30m高排气筒外排。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分析结果表明:经过距离衰减和车间的隔声作用,本项目厂界噪声昼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通过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方法,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厂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必须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分类设置。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文件,严格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从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理处置等各环节严格控制污染影响。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减轻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1)对固体废物实行从产生、收集、运输到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废物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风险防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应报阳山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在厂区堆存及外运过程中,确保固体废物及时得到处理,尽量减少其与环境的接触时间,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投产后,企业不涉及直接使用地下水情况。建设单位做好污染物可能会泄漏到地表的区域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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