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奇乡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邮 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奇乡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奇乡食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七拱镇塘坪村委会下巷村888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联应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阳山县奇乡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年产6000吨速冻食品和6000吨罐头食品,并于2018年9月完成了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自主验收意见。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锅炉更新改造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5〕146号),项目实际使用的一台2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类锅炉,因此,为满足节能要求,本次锅炉技改拟淘汰现有一台2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型号:DZL2-1.25Ⅱ),更换为一台2t/h燃气蒸汽锅炉(型号:SZS2-1.25-Q)。技改完成后,一期建设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车间清洗废水及锅炉废水经自建污水设施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外排至七拱河。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厂家带走处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少量生化污泥定期清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自搅拌机、斩拌机、包装机、空压机、配置的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期间产生噪声,其噪声强度约为75~90dB(A),对高噪声源进行防振、隔音处理,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有明显降低,经厂房吸收及高大植物绿化传播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