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高能钙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氧化钙粉、20万吨氢氧化钙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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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高能钙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氧化钙粉、20万吨氢氧化钙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高能钙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杜步镇杜步村委会梅迳村讹口岭自编1号 |
环评机构: | 广州中诚嘉誉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拆除现有年产2万吨氢氧化钙生产线,新建年产20万吨的氢氧化钙生产线,新建一条年产量12万吨的氧化钙粉生产线,增加原料堆场面积,增加成品仓库,在原厂区内扩建,厂区面积不扩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依托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及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项目周边的林地灌溉,不外排。 二、废气 主要为颗粒物,立窑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及碱液湿法脱硫除尘器进行三级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达标排放;氧化钙粉生产线废气经1套两级改进型脉冲袋式除尘器工艺治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氢氧化钙生产线废气经1套两级改进型脉冲袋式除尘器工艺治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的粉末及沉降粉尘统一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废滤袋交由物资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筛选渣收集后暂存于渣库,交由物资回收企业综合利用。 四、噪声 主要为生产、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配备基础减振装置等措施进行降噪,经技术导则公式计算预测可得,厂界噪声排放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相应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