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阳城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县阳城水厂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水利局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阳山县中心城区(阳城镇)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阳山县中心城区(阳城镇),在现状已拆除的原阳城水厂红线范围内新建水厂,包括新建一体化净水设备(净水量 3 万m3/d)、清水池(容积为 4000m3)、综合楼、围墙及大门等附属建筑物工程,同时对厂内部分地面做硬化处理。从城北水库坝后 DN600 现状引水钢管末端驳接DN800焊接钢管1.368km引水至阳山县阳城水厂,从阳山县阳城水厂新建DN600配水主管0.974km至阳山县连江大桥城北桥头,连接现状阳山县城北供水主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本项目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灌溉;生产废水软化水装置再生和反冲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灌溉,生产尾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制水系统均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氢气通过排气管排放至屋顶;食堂厨房烹饪过程中产生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油烟排放管排放;污泥尾水处理系统污泥脱水贮存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轻微异味,散发空气后,经自然扩散、厂内绿化和厂界树木吸收后,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可达标排放;实验室酸雾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和回收,污泥委托有能力处理单位外运处理,废包装袋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 (3)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四、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水泵、机械运行等,噪声级约为 60~85dB(A)。所有设备安装时进行恰当的减振降噪处理,做好设备隔音、减震处理,对周边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