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质量概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达标。2024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7,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98.4%,轻度以上污染天数为6天;PM2.5、PM10、O3_8h、NO2、SO2、CO六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排名第5位。
(二)地表水水质达标。连江河监测断面、省考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全部达到相应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三)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对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茶坑水库)、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城北水库)、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应急水源(连江河应急水源),和12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全县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38.3~81.3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4dB(A),等级三级,声环境质量状况“一般”;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60.9~73.6dB(A),昼间路段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5.5dB(A)。
二、大气环境质量
(一)概况
阳山县共设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分别是阳山城南子站(原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子站)、阳山城北子站(原阳山中学子站)。2024年,阳山县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城市空气质量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六种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024年,全县2个站点监测指标年均浓度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12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1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1.0毫克/立方米,各项指标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024年阳山县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为365天,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天数为359天,其中优为278天,良为81天,优良率98.4%,与2023年达标率98.6%相比下降了0.2个百分点;轻度以上污染天数为6天,占1.6%。主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8小时(O3_8h)和细颗粒物(PM2.5)。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7,与2023年2.49相比下降了0.12。
(二)各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阳山城南子站
2024年阳山城南子站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1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立方米,各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024年,阳山城南子站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为361天,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天数为360天,其中优为273天,良为87天,优良率99.7%;污染天数为1天,占0.3%。
2.阳山城北子站
2024年阳山城北子站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1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立方米,各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024年,阳山城北子站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为358天,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天数为349天,其中优为264天,良为85天,优良率97.5%;污染天数为9天,占2.5%。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统计,全年阳山城南子站环境空气质量优于阳山城北子站,见表2-1。
表1 2024年全县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表
(三)基本结论
2024年,全县环境空气中六项监测指标年均浓度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全县监测站点优良率为98.4%,同比下降了0.2个百分点;优占76.2%,良占22.2%,超标天数比例为1.6%;臭氧上升3.6%,一氧化碳上升25%、二氧化氮下降14.3%、可吸入颗粒物(PM10)下降11.1%、细颗粒物(PM2.5)下降13.0%,二氧化硫无变化;首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6项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三、降水质量
阳山县环境监测站开展了降水常规监测,做到逢雨必测,监测项目主要有pH值,全县共设测点1个。共采集降水样品125个,降水pH均值为6.31,降水pH范围在5.73~7.02之间。与2023年相比,全县降水pH均值上升0.03个pH单位,降水质量无明显变化。
四、水环境质量
(一)概况
2024年,对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茶坑水库)、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城北水库)和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应急水源(连江河应急水源),每月监测一次,其中1、4、10月的监测项目为62项,水库型水源加测透明度、叶绿素a和藻密度;7月开展一次109项全指标分析,水库型水源地增测透明度和叶绿素a。
对12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29项。
对连江1条河流,共3个河流监测断面(坪心村、大海村、盐田村断面)开展监测。坪心村断面每单月监测一次,大海村(省考)、盐田村(省考)两个断面每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25项。
(二)水环境质量情况
1.饮用水源水质情况。2024年对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茶坑水库)、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城北水库)、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应急水源(连江河应急水源)、12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饮用水源水质总体达标率为100%。
2.河流断面水质情况。2024年,全县开展监测的3个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的有3个,占比100%,三个断面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Ⅱ类水质要求,水质优良。
(三)基本结论
全县县级及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五、声环境质量
(一)概况
2024年开展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全县共设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网格总数101个,共对全市20个路段开展道路噪声监测,每年监测一次。
(二)声环境质量情况
2024年,开展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全县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38.3-81.3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4dB(A),总体水平等级为三级,对应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为“一般”。开展了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60.9-73.6dB(A),昼间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5.5dB(A)。
(三)基本结论
全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总体水平等级为三级,对应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为“一般”。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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