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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时间: 2025-01-14 11:37    来源:本网   点击: - 【字体: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清环阳山审〔2025〕1号

2025年1月13日

清远市恒峰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清远市阳山县岭背镇莲花村委会149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三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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