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国道G358线阳山杜步梅迳至太平路陂桥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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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国道G358线阳山杜步梅迳至太平路陂桥段改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阳山县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资料,国道G358线阳山杜步梅迳至太平路陂桥段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阳山县杜步镇杜步村委会梅迳村,起点桩号为K1026+300,沿国道G358线旧路自东北至西南,途径杜步镇、七拱镇和太平镇,于太平镇南侧路陂村接回旧国道G358,终点位于路陂桥桥头处,终点桩号为K1049+235.874。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全长为22.948km,其中新建路段长8.2km、旧路扩建路段长8.48km、利用旧路加铺段长约6.3km。国道G358线旧路为三级公路,改建完成后为二级公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置。 (二)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管理,通过道路合理设计,可避免或降低路面径流对沿线水体的影响。 二、废气 (一)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车辆与机械尾气、沥青烟气等。通过对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可使工地扬尘减少70%。另外,当施工边界距离敏感点较近时,需在施工场地边界设置2.5米以上的围挡,可阻挡部分施工扬尘扩散,尽量降低本工程施工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和站,统一购买商品沥青,不进行现场拌和,大大降低了沥青烟气的污染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机动车尾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固体废物 (一)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收集处理。本工程车辆、设备均在项目附近维修场所进行,不会产生含油抹布及废油渣等危险废物。 (二)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来往车辆和路人丢弃、洒落的生活垃圾、废弃物,由各村、镇环卫部门定期清扫收集。 四、噪声 (一)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在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夜间”指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路基施工阶段采用噪声比较小的振动打桩法,选用低噪声的液压打桩机等施工机械;施工现场设置2.5m高的施工屏障,所有施工机械均安排在屏障内进行,施工屏障材质可选用吸声彩钢复合板等,隔声量大于30dB,且具有0.6以上的吸声系数,可起到较好的降噪效果。 (二)运营期 根据《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预测结果:由水平方向预测结果可知,近、中、远期4a类区昼间最大达标距离分别约为道路中心线外0m、2m和5m内,本项目道路宽12m,即在道路两侧敏感点昼间均可达标;夜间达标距离分别约为中心线外14m、17m和19m内。近、中、远期2类区昼间达标距离分别约为中心线外18m、28m和32m内;夜间达标距离分别约为中心线外25m、29m和32m内,均未超出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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