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质量概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达标。2023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49,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98.6%,轻度以上污染天数为5天;PM2.5、PM10、O3-8h、NO2、SO2、CO六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排名第5位。
(二)地表水水质达标。连江河监测断面、省考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全部达到相应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三)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对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茶坑水库)、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城北水库)、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应急水源(连江河),和14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饮用水源达标率为92.6%。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全县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35.1~76.3dB(A),城市区域环境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2dB(A),等级二级,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相比2022年声环境质量状况有所改善;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59.9~70.9dB(A),昼间路段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5.8dB(A),等级一级,声环境质量状况“好”,相比2022年声环境质量状况基本稳定。
二、大气环境质量
(一)概况
阳山县共设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分别是阳山城南子站(原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子站)、阳山城北子站(原阳山中学子站)。2023年,阳山县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城市空气质量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六种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023年,全县2个站点监测指标年均浓度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14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0.8毫克/立方米,各项指标均值均能达到二级标准。
2023年阳山县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为365天,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天数为360天,其中优为253天,良为107天,优良率98.6%,与2022年达标率94.2%相比上升了4.4个百分点;轻度以上污染天数为5天,占1.4%。主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8小时(O3_8h)。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49,与2022年2.72相比下降了0.23。
(二)各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阳山城南子站
2023年阳山城南子站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0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立方米,各指标均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23年,阳山城南子站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为359天,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天数为354天,其中优为248天,良为106天,优良率98.6%;污染天数为5天,占1.4%。
2.阳山城北子站
2023年阳山城北子站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1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立方米,各指标均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23年,阳山城北子站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为357天,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天数为348天,其中优为248天,良为100天,优良率97.5%;污染天数为9天,占2.5%。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统计,全年阳山城北子站环境空气质量优于阳山城南子站,见表2-1。
表1 2023年全县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表
(三)基本结论
2023年,全县环境空气中六项监测指标年均浓度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县监测站点优良率为98.6%,同比上升了4.4个百分点;优占69.3%,良占29.3%,超标天数比例为1.4%;臭氧下降22.5%,一氧化碳下降20%、二氧化氮下降1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上升2.8%、细颗粒物(PM2.5)上升9.5%,二氧化硫无变化;首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6项指标均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降水质量
阳山县环境监测站开展了降水降尘常规监测,做到逢雨必测,监测项目主要有pH值和降尘,全县共设测点1个。共采集降水样品86个,降水pH均值为6.28,降水pH范围在5.71~6.85之间。与2022年相比,全县降水pH均值上升0.19个pH单位,降水质量无明显变化。
四、水环境质量
(一)概况
2023年,对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茶坑水库),每月监测一次,其中1、4、10月的监测项目为62项,加测透明度和叶绿素a,并于7月开展一次109项全指标分析,其余月份为29~32项不等。
对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城北水库)、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应急水源(连江河)及14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32项。
对连江1条河流,共3个河流监测断面(坪心村、大海村、盐田村断面)开展监测。坪心村断面每单月监测一次,大海村(省考)、盐田村(省考)两个断面每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31项。
(二)水环境质量情况
1.饮用水源水质情况。2023年对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茶坑水库)、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城北水库)、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应急水源(连江河)、14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饮用水源水质总体达标率为92.6%。
2.河流断面水质情况。2023年,全县开展监测的3个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的有3个,占比100%,三个断面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Ⅱ类水质要求,水质优良。
(三)基本结论
全县县级及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达标率为92.6%。全县河流断面达标率与去年持平。
五、声环境质量
(一)概况
2023年开展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全县共设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网格总数101个,共对全县20个路段开展道路噪声监测,每年监测一次。
(二)声环境质量情况
2023年,开展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全县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35.1~76.3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2dB(A),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对应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为“较好”。开展了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59.9~70.9dB(A),昼间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5.8dB(A),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对应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为“好”,相比2022年声环境质量状况基本稳定。
(三)基本结论
全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对应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为“较好”;道路交通噪声(昼间)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对应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为“好”。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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