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清远220千伏阳山站至110千伏七拱站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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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220千伏阳山站至110千伏七拱站线路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和七拱镇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位于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七拱镇,具体位置如下:线路自220kV阳山站出线起,止于110kV七拱站。自220kV阳山站至110kV七拱站,新建架空线路长约21.2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0.9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20.3km,共新建70基塔(耐张角钢塔26基、直线角钢塔44基)。拆除原110kV阳七线#1~#59段线路长度约1×19.253km。拆除单回路杆塔56基(水泥杆33基,铁塔23基);拆除双回路铁塔5基。新建线路段导线截面采用1×630mm2耐热铝包钢芯铝绞线导线。 对侧变电站工程:①220千伏阳山站110千伏间隔改造;②110千伏七拱站110千伏间隔改造。 本项目总投资3453万元,计划于2024年12月建成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污水。 二、废气 本项目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三、固体废物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四、噪声 本工程110kV架空输电线路投运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2类、4a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投运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能控制在标准限值内。 五、电磁 本项目拟建110kV双回线路导线对地距离24m时,距离地面1.5m高度处的工频电场强度理论计算结果在0.011V/m~0.113kV/m之间,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113kV/m,分别位于中心线外左侧和右侧7m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kV/m的限值要求,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工程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频率为0.05kHz的控制限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