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七拱镇岩口村5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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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县七拱镇岩口村5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阳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岩口村村委会附近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科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原项目已于2020年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清环阳山审〔2020〕14号),由于建设单位对建设地点进行了调整,现重新报批环评。调整后,项目拟投资4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占地面积约874700平方米,规划总装机容量约50MWp,新建1 座110kV升压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拟配备员工10人,食宿均在项目内,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二、废气 主要为食堂油烟,经配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物 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旧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废铅蓄电池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旧光伏组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废铅蓄电池每次由供应商更换后直接带走,现场不贮存。 四、噪声 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通过给逆变器、箱式变压器、主变压器设备底部基安装减振垫,选取低噪声设备以及加强设备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 五、电磁 项目的电磁产生源有主变压器及配电装置等。通过类比可得,项目建成后,升压站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通过采取选购低电磁辐射设备以及加强设备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减缓电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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