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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黎埠镇 5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23-09-14 15:38    来源:本网   点击: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黎埠镇 5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山县黎埠镇 5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阳山县阳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升平村委会、鲁塘村委会附近

环评机构:

清远市恒科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原项目已于2020年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清环阳山审〔2020〕18号),由于建设单位对建设地点进行了调整,现重新报批环评。调整后,项目拟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8万元,占地面积约828500平方米,计划总装机容量为55.2432MWp,光伏发电经升压器升压至35kV后接入“阳山县黎埠镇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送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活污水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三、固废

主要为维修更换产生的废太阳能光伏板、废含油抹布。废光伏板组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检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四、噪声

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通过给逆变器、箱式变压器、主变压器设备底部基安装减振垫,选取低噪声设备以及加强设备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标准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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