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 本项目厂区道路抑尘洒水等全部自然蒸发,绿化用水被植物吸收,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40m3/a,废水量以生活用水的9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3m3)处理,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外运作农田浇灌施肥,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项目无生活污水排放,不制定废水监测计划。 。 二、废气 (1)大气污染源强分析 项目LPG的储存、设备间的流动过程全部由管道连接进行,在正常工况下,输气管道均为密闭进行,无废气排放,因此不会产生空气污染。仅在储罐检修及非正常工况情况下,需对管道内LPG进行放散,形成放散废气排放,为无组织排放源。 (2)非正常工况 ①储罐检修时放散废气 项目储罐需定期进行检修和清理,停止使用后残液全部导入残液罐内,然后用氮气将储罐内气态石油气置换出来,再充入空气,以便工作人员进入储罐内,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液化石油气,空置的石油气储罐内残余的液化石油气挥发量按储罐总容积310m3的10%计算,气态液化气密度为2.35kg/m3,则储罐石油气产生量为 72.85kg/次。储罐每年检修一次,每次排放按1h,则储罐检修石油气排放量为72.85kg/a,储罐检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②系统超压排放产生的放散废气 当储罐发生非正常超压时,为维持储罐压力,储罐设置的安全阀启动,通过释放一定的LPG气体维持罐内压力平衡,释放LPG气体,产生后通过连接管进入放散孔排放。项目各工序均有较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般情况下,当储罐收发、存储、气化过程中出现的压力增大情况,可通过储罐降压调节阀回收,只有当储罐压力突然增大超过降压调节阀的调节能力时,储罐安全阀才会启动排出气体,但上述情况发生的频率较低,不属于常规废气排放情况,不做定量计算。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达标区。由于石油气比空气重,排放出来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会迅速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不会形成聚集,且项目所在地位置开阔,空气流动良好,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三、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钢瓶、废机油和废油桶、含油抹布、瓶装回收残液。 (1)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4人,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360天。根据经验系数,不住宿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以0.5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kg/d(0.72t/a)。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不合格钢瓶 本项目在对液化气瓶罐进行抽残、充装前需对钢瓶进行初步检查,不合格的钢瓶送回钢瓶生产厂家。项目年约销售144000瓶,类比同类项目,不合格钢瓶以灌装钢瓶数的0.2%计,则产生不合格钢瓶数量为288个/a。 (3)废机油和废油桶 项目设备在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和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和废油桶代码为HW08-900-214-08,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4)废含油抹布 项目设备在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含油抹布,产生量约为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所列的危险废物,废抹布代码为HW49-900-041-49,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瓶装回收残液 项目灌装前需对带有残液的钢瓶进行抽残处理,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烷烃和烯烃,以及少量的戊烷、戊烯(C5)和比戊烷重的烃类物质,项目回收钢瓶过程中产生的残液主要成份为液化石油气。根据建设单位实际生产经验,每100kg液化石油气产生残液0.2kg,项目年销售液化石油气1044t,则项目产生残液2.08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瓶装回收残液代码为HW09-900-007-09,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四、噪声 在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隔声、消声等措施,经过墙体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