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按照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我局拟批准《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水利局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城南大莲塘村与高村之间(原阳山县港务所码头)立交桥旁附近的连江边上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盈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扩容提标工程选址位于阳山县城南大莲塘村与高村之间(原阳山县港务所码头)立交桥旁附近的连江边上原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厂址内,本项目扩建在现有红线内进行,不新增占地面积。总投资 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000 万元。建设规模:1、本工程的扩容工程建设规模 2.0×104m3/d;提标工程建设总规模 2.0×104m3/d;2、配套管网 6430m,管径 DN600~DN800;3、城北截污箱涵、北山寺河涌、麻地涌河涌、石寨河涌和鹿仔涌等 5 条河涌的治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提标工艺采用“A/A/O 微曝氧化沟-MBBR+反硝化深床滤池”,扩容工艺采用“A/A/O 微曝氧化沟+反硝化深床滤池”。 二、废气 废气主要为氨和硫化氢,通过污泥脱水间采用厢式隔膜压滤机、绿化树木隔离去除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大气标准中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三、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PAC、PAM 等包装袋、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等。(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废水处理设施污泥,运至阳山县垃圾填埋场处置。(3)PAC、PAM 等包装袋,收集后运至阳山县垃圾填埋场处置。(4)化验室废液和在线监测废液,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5)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鼓风机、污泥泵、污水泵、污泥脱水机等设备运营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为了尽可能减少各类机械及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拟采用以下措施:(1)较大的噪声源在设备安装时,应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防震、消声、减小声能的辐射和传播,安装消声器、减振垫等措施。(2)污泥泵、污水泵进出水管做减震处理;污泥浓缩机、鼓风机设置隔声间、做减震处理等。(3)在厂区四周设立绿化带,消减噪声的传播。本项目附近敏感点为墩背村、松树岗、高墩、坪心等,本项目在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下项目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其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