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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阳城镇长育牲畜饲养场扩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22-10-18 16:48    来源:本网   点击: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阳城镇长育牲畜饲养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山县阳城镇长育牲畜饲养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阳山县阳城镇长育牲畜饲养场

建设地点:

阳山县阳城镇黄竹村委会黄竹坑村冯屋大顶山

环评机构:

佛山市宏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扩建项目拟于紧邻现有项目的地块进行扩建,主要工程包括主体工程(3座生长育肥舍、1座保育舍)、储运工程(饲料储存)、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本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17.7亩,约1.18万m2,建筑面积约8100m2,扩建完成后占地面积约合为30亩,约2万m2,建筑面积约12700m2。扩建后生猪饲养种类不变,本扩建项目猪只年存栏量为4800头,年出栏育成肥猪9600头,扩建完成后,场区常年总存栏猪只年存栏量为7200头,年总出栏育成肥猪144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猪舍恶臭通过“优化饲料+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堆肥区恶臭通过“喷洒菌种粉或菌剂”及“水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集污池恶臭通过喷洒除臭剂及铺洒熟石灰消毒除臭。经过上述处理后,各污染物均可以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经综合分析,本扩建项目采取的各类废气治理措施在技术、经济上都是合理可行的。

二、废水

建设单位拟淘汰现有项目除发酵床3#以外的异位发酵床(发酵床3#用于猪粪无害化处理),新增一套废水处理设施(采用固液分离+水解酸化+两级A/O),对现有项目及扩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猪尿及猪舍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尾水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的严者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对设备合理布置,并对机械进行了消声、减振、隔声等工程措施以及距离的衰减后,项目预测点厂界四周外1m处的贡献值昼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2类排放限值,预测值昼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 96-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猪粪猪粪经粪污处理系统处理(自动刮粪系统-集污池-粪污搅拌输送-异位发酵床堆肥-翻耙-有机肥外售),不外排;采取深埋法处理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置;废药品及其包装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极小,所采取的各类固废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本扩建项目的公众参与进行了二个阶段的公示:

(1)第一阶段: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建设单位确定评价单位并签订委托书后7天内,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以公告的形式告知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

(2)第二阶段: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5月30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在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发布公告,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的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并于2022年6月2日和6月7日在《清远日报》上登报公示。

本扩建项目的公众参与在环评信息公告上公布了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并设专人负责受理公众意见反馈。两次公示阶段均未收到公众对本扩建项目的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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