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清远110千伏阳山县七拱镇岩口村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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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110千伏阳山县七拱镇岩口村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 |
环评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将110kV火岗(杜步)站至旗山风电场升压站线路解口接入阳拱光伏升压站,形成110kV火岗~阳拱光伏升压站线路与110kV旗山风电场升压站~阳拱光伏升压站线路。新建线路路径全长13.50km,其中同塔双回架设13.24km、单回架设0.26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电磁 在项目运行期,运行维护人员对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线路的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二、废水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线路巡检人员在巡检及检修过程中的少量生活污水禁止随意排放,利用线路沿线居民房屋内设施处理。 三、噪声 在项目运行期,运行维护人员对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线路的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在项目运行期,定期巡线过程中,线路的检修可能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废弃绝缘子等施工废物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