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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疾控能力建设项目(完善检验检测中心、完善应急能力设备、冷链建设)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21-08-19 16:41    来源:本网   点击: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疾控能力建设项目(完善检验检测中心、完善应急能力设备、冷链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山县疾控能力建设项目(完善检验检测中心、完善应急能力设备、冷链建设)

建设单位:

阳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

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西侧

环评机构:

清远市恒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西侧(原址新建),总投资15000万元,新建1栋6层31.95米高的办公楼和1栋6层31.95米高的实验楼(两栋楼之间用连廊连接),1间4.5米高的投药间,项目总用地面积773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78.5平方米。项目设置艾滋病防治科、公共卫生监测科、职业卫生监测科、免疫规划科、慢性非传染性病防治科、疾病控制科等科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实验室废气G1、污水处理站臭气G2、汽车尾气G3以及备用发电机尾气G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达标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尾气。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废气由生物安全柜收集后通过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尾气引至楼顶专用排气筒排放、理化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酸碱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经“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引至楼顶专用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全面封闭,且项目恶臭气体产生量极少,经过生物除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可达标排放;汽车尾气产生的污染物量很少,室外露天空旷的条件有易于废气的扩散,使得废气在较短的时间内在大气中得以稀释,汽车尾气可达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使用含硫量低的轻质柴油(含硫量低于0.001%),发电机房设置引风装置,将发电机工作时的废气引至楼顶33m高专用烟囱(DA003)排放。本项目发电机只是备用,污染物排放量小。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

近期,市政污水管网尚未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中和法预处理的实验室废水一并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尾水依托现有排污口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排水渠后汇入庙公坑(阳山县红图山-阳山县雷公坑段),随后汇入连江(阳山县城-英德市鱼咀段)。远期,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和阳山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阳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连江(阳山县城-英德市鱼咀段)。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分体式空调室外机组、备用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以及机动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5~85dB(A)。本项目通过隔声、减振、加装柔性接头、消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后,运营期东侧边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项目南、西及北侧边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北侧居民区的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环境噪声限值,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

1、医疗废物,用具有防渗、防利器扎损功能的密闭容器专用包装分类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资质单位处理。

2、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脱水消毒处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3、废活性炭,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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