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三峡新能源阳山小江5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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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三峡新能源阳山小江5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
建设单位: | 三峡新能源阳山发电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阳山县小江镇水槽、珠光村 |
环评机构: | 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装机容量约50MWp,选用535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225kW的组串逆变器、3150kVA箱式变压器、500kVA主升压变压器组成光伏发电系统,并新建1座110kV升压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直通食堂楼顶排放,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回用于光伏区内旱作物浇灌,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 光伏组件在运行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于源于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升压站的自变电器本体、通排风机和分体空调等电气设备的噪声,噪声经过植被的吸收和自然的衰减后,项目厂界以及最近的敏感点噪声值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旧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电磁 通过类比预测结果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周围的工频电磁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 六、光污染 项目采用不反光单晶硅光伏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根据项目提供的资料,透光率高达95%以上,反射率很低,且光伏组件为平面电池板,不会因为凸面造成的光反射引起视觉不适,也不会因凹面造成光聚而引起危害。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