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联采矿业有限公司首期(年产生石灰10万吨、氢氧化钙10万吨、碳酸钙粉23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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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联采矿业有限公司首期(年产生石灰10万吨、氢氧化钙10万吨、碳酸钙粉23万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联采矿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小江镇石螺村委会老屋村988号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48936.04平方米,总投资185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95万元,建成后年产生石灰10万吨、氢氧化钙10万吨、碳酸钙粉23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石灰窑煅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他工序产生的TSP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其中球磨工序经“双旋风收集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排放口达标排放;石灰石破碎生产线、石灰窑投料、出料系统圆振筛、块灰库中未收集到的颗粒物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氢氧化钙生产车间、石灰石粉制生产车间、重质碳酸钙粉、生石灰粉生产车间、成品包装车间中未收集到的颗粒物通过加强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 生产废水经一套多级沉淀池进行处理,通过静置、沉淀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然后上清液流入清水池,最终回用于脱硫塔喷淋用水。多级沉淀池定期清掏沉渣,并外售给建筑材料企业作原料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小江镇(石螺村)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 主要为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在通过对设备合理布置,并对机械进行了消声、减振、吸声、隔声等工程措施以及距离的衰减后,可以确保项目厂界达到相应的噪声排放标准。距离项目最近的一个敏感点为冯光纪念中学约75米。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石灰窑废渣、脱硫废渣、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石灰窑废渣、脱硫废渣、沉淀池沉渣外售给建筑材料公司; (3)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作为原料使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