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清远市佳佳美山林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200万只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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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佳佳美山林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200万只鸡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佳佳美山林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塘坪村委会龙虎坑村(原联坑小学),中心坐标:东经112°36'40.413",北纬24°16'7.058"; |
环评机构: | 广东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屠宰1200万只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油烟。项目采用及时清运粪便、强制通风、生物滤塔、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采用以上除臭措施处理待宰、屠宰和污水处理过程以及无害化处理中产生的臭气是可行的;厨房油烟废气配套家用式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可满足满放标准要求,项目整体废气处理方式是可行的。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屠宰废水以及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少量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 3 禽类屠宰加工一级排放标准,该标准未做规定的项目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项目北侧无名溪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按照厂区装置和生产特点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强度和污染物入渗影响地下水的情况,将厂区划分为非防渗区(办公楼,综合楼等)、一般防渗区(屠宰生产区、厂内运输道路、车辆消毒区、消毒池)和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池、污水贮存池、事故应急池、污水收集管道等)。按相应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屠宰过程中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待宰区的鸡鸣声;本项目采取的噪声处理措施包括:待宰区及屠宰间做密闭处理,降低屠宰线内机器噪声、待宰区的家禽鸣叫声;对风机加消声弯头进行消声,并进行减振处理;进入厂区的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在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合理规划运输车辆进出路线,尽量避开午休及晚上休息时间,减少噪声的扩散;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则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声环境影响较小,是可接受的。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鸡粪、空筐、羽毛、内脏废弃物、不合格鸡肉、废油脂、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其中鸡粪、内脏废弃物、鸡毛桶、格栅渣装暂存于固废暂存间,每天及时清运外售至有机肥厂回收利用;空筐交鸡供应商进行循环使用;不合格鸡肉进入厂区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微生物降解处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每天进行清运送至有机肥厂;废油脂通过桶装,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定期交相应的油脂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定期外售有机肥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极小,所采取的各类固废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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