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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大崀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21-04-19 16:12    来源:本网   点击: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大崀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山县大崀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阳山县大崀镇卫生院

建设地点:

阳山县大崀镇大崀街

环评机构:

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阳山县大崀镇大崀街,地理坐标为:东经112°29'54",北纬 24°27'6",项目总占地面积2300m2,建筑面积5945.34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本项目拟建1栋5层综合楼,占地面积1381.09m2,建筑面积5945.34m2,其中负一层地下室面积428.57m2。另建1座1层设备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汽车尾气、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全面封闭,且项目恶臭气体产生量极少,经过紫外消毒和生物除臭,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可达标排放;汽车尾气以及发电机尾气产生的污染物量很少,均在室外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住院病房废水、门诊废水、医务人员废水和医院后勤职工废水均视为医疗废水,医疗废水经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黄坌镇污水处理厂。另外,检验科产生的废水、废液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置,不单独预处理,也不对其进行灭活处理,科室设置专用收集桶收集检验化验废液,由医院专职工作人员每日收集运至医疗废物贮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过程噪声主要来水泵、风机、空调等配套设备噪声和门诊噪声等,通过预测,经过墙体隔离及距离衰减后项目边界噪声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和4类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

主要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以及污泥。生活垃圾主要是陪护人员、住院病人生活垃圾、门诊生活垃圾、职工办公生活垃圾,拟在院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筒进行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暂存。医疗垃圾和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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