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青莲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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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县青莲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青莲镇卫生院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青莲镇解放路 |
环评机构: | 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559.8平方米,建筑面积559.8平方米 建设规模: 1栋5层综合大楼,病床数60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恶臭气体主要来自于格栅、污泥、污水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散发的化学物质,主要成分为H2S和NH3,经生物除臭及加强通风处理后,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644-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项目边界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值。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以及青莲镇镇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 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废水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 项目医疗设备与人群噪声经减震隔声与设置请勿喧哗提示牌后,能做到明显降低。项目医疗设备,合理布局;人群噪声设置请勿喧哗提示牌处理后,正常情况下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及4a类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泥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