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广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无害化集中处理5110吨病死畜禽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广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无害化集中处理5110吨病死畜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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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县广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无害化集中处理5110吨病死畜禽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广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阳山县岭背镇黄屋村委会陂角村小组(上围村和下围村) |
环评机构: | 贵州金能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建1条病死畜禽二合一无害化处理生产线,年设计处理5110吨病死畜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本项目属于大气一级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如下: a)在项目划定的165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之外,拟建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NH3、H2S、SO2、NO2、NOx、PM10、PM2.5小时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值占标率≤100%; b)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在项目划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之外,预测拟建项目新增污染源叠加本底值后各污染物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均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因此,在落实项目划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后,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 ①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采取“格栅+收集池+一体化气浮机+调节池+ABR池+两级AO池+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工艺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洗涤用水”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限制性绿地”标准中的严者后回用于项目内绿化及场地清洗,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埋地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抽出用作厂区内护坡及周边山林植被施肥,不外排;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后,昼间、夜间各边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本评项目各项废物严格按照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理要求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五、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属于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同时,鉴于本项目处理的病死畜禽具有一定的敏感性,本次环评仅对项目区域土壤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作为项目区域背景调查,但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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