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清远110千伏阳山太平50MWp农业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人民防空大楼3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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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110千伏阳山太平50MWp农业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阳山县太平镇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1)线路工程:本工程新建线路起于110kV太平50MWp光伏升压站,止于110kV清农光伏-七拱线路解口点,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6.3km,110kV单回架空线路1×0.6km;(2)变电工程:在110kV太平50MWp光伏升压站扩建一个出线间隔。计量单位: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 通过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其周围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100μT的要求。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内容见附件1电磁环境影响专题。 (2)噪声 由类比监测结果表8.3-2可知,类比工程在运行状态下,110kV同塔双回送电线路弧垂中心下方离地面1.2m高度处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46.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3.7dB(A),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由此可知,本工程输电线路投运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能满足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 (3)废水 本项目线路运行期无排水,对水环境无影响。 (4)固废 本项目线路运行期无工业固废产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