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清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清远市脱贫攻坚群众报贫工作机制》有关要求,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小康“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确保群众报贫政策落到实处。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一)申报对象:阳山本地户籍,认为或怀疑本人未达到当年脱贫标准的农村人口。
(二)申报标准:
1.有劳动能力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9000元,或认为收入不达标的农村家庭;
2.因病、因残、因灾等特殊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农村家庭;
3.因家庭劳动力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两不愁三保障”等兜底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或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村家庭。
二、报贫方法
农户对本户家庭情况、收入状况作出客观评价,认为自身符合申报范围的可向村委会以及县、镇扶贫办提出申请;个人应于2020年12月20日前提出申报。
三、县级报贫电话:0763-7800337。
特此公告
阳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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