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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山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 2025-10-20 16:47    来源:本网   点击: - 【字体:

 

——2025年8月29日在阳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阳山县审计局局长  丘文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阳山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县委“1+123”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方位推动阳山高质量发展。

      ——挖掘收入来源,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是稳定财政收入形势。加强收入组织力度,强化多部门联动配合,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7.9%,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从严控制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三是加强统筹谋划,全方位统筹政府资金资产资源。2024年上级转贷我县新增债券资金50000万元,有效推动“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

  ——兜牢“三保”底线,民生保障持续加强。一是全面落实“三保”重任,科学安排“三保”支出,确保“三保”资金落实到位,基本民生保障良好。二是财政部门统筹资金24714万元提升社会保障水平、82542万元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21950万元提升县域基础设施、17766万元振兴乡村发展。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较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逐一对账销号落实整改。截至2025年6月底,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55个,整改率88.71%,其中要求立项立改的46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5.83%;分阶段整改的12个问题,整改完成率66.67%;持续整改的4个问题,整改完成率75%。完成整改问题金额80595.84万元,促使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9506万元,总支出407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1643万元,总支出869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177万元,总支出3177万元。县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本年收入28593万元,本年支出2878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较为规范,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个功能科目年初预算和实际支出差异较大,涉及金额3401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提前下达2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1笔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编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383.42万元。三是预算执行率低。2024年节能环保支出科目年初预算安排2824万元,实际支出567万元,执行率为20.1%。四是未按规定程序动用预备费。县财政部门动用2024年预备费未提出动用方案报县政府决定,涉及金额325万元。

  2.财政资源统筹利用方面。一是2024年度非税收入261.32万元留存在财政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二是4个乡镇38.09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三是3个乡镇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2.86万元。

  (二)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乡镇在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经济运行风险防范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一是2项重大经济事项未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涉及金额100万元。二是2项政府采购项目未严格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5.24万元。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无预算列支接待费、会议费15.73万元。二是无发票列支“森林防火预警报警网格化管理系统”小程序费用2.78万元。三是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和公务接待费共54.76万元。四是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五是专项资金超2年仍未使用,涉及金额15.37万元。六是扶贫本金收回后未及时确定新项目造成资金闲置,涉及金额307.5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阳山县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部门基本能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债券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个项目进展缓慢,债券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081.29万元。

  (二)虚增债券资金支出,6个项目资金沉淀项目单位,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金额9256.07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阳山县2023年实施“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广东技工”“缝纫巧手”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贯彻落实重大政策较好,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方面。一是未按要求完成市下达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任务数。二是未按要求完成市下达“南粤家政”重点工作中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和带动就业创业人次数。

  (二)政策措施执行方面。一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意见。二是未履行协议对阳山县“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进行考核。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组织对2019年至2023年阳山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管理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至2023年,阳山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整体平稳,基金管理规范化不断加强,医疗保障领域改革不断深入,成效明显。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5家医疗机构超医保支付范围收费1.06万元。二是 6家医疗机构过度开展检查或捆绑开展检查。三是5家医疗机构违反设备禁忌开展理疗项目过度诊疗。四是1家医疗机构超资质开展诊疗项目。

  (二)组织对阳山县2024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全县各部门积极协调、系统推进“百千万工程”,全力推动“百千万工程”提质增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22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当年支付率低于30%,涉及预算金额26608.09万元。

  2.10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解下达,涉及金额5111.79万元。

  3.县自然资源部门未及时制定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使用方案,资金未拨付使用,涉及金额1143.74万元。

  (三)组织对阳山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基本能按上级政策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发放,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标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一是阳山县民政局超标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1.82万元。二是阳山县民政局低于标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0.63万元。

  2.民生项目资金闲置,3个项目资金使用率为0%。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四)审计了我县典型村建设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典型村建设资金支付率低。阳山县2024年安排典型村建设资金1458.95万元,支出142.98万元,支付率仅为10%。

  2.典型村部分工程项目推进缓慢。7个项目仍未开工建设,进展缓慢。

  3.未完成绩效目标要求。2个乡镇典型村项目未完成“当年度资金支出率100%”的绩效目标要求。

  4.2024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240万未及时拨付。

  5.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付率低。2023年、2024年阳山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共1082万元,支出486.15万元,支付率为44.93%。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组织对阳山县阳城镇2023-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在推进阳山县2023-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中取得了一定成效,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

  1.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2个标段已竣工但未及时组织验收。

  2.5个已竣工验收的项目未及时提交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评审。

  3.老旧小区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沉淀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金额1584.52万元。

  (二)组织对阳山县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阳山县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相关政策,共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四好农村路”项目进展缓慢,未按计划完成。

  2.“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支付率低。我县收到上级拨入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共11617.20万元,支出2935万元,整体支付率为25.26%。

  3.1个乡镇部分通建制村单改双及路网联结工程和危桥改造项目质量不高。

  4.1个乡镇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未按设计图施工。

  六、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1个乡镇党委、政府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乡镇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不到位。河长巡河履职不到位,巡河记录未反映实际存在的问题。

  (二)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一是未完成2021年以来新增违法用地整改,涉及面积6.46亩。二是1条河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进度缓慢。 三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不到位。四是1个水利灌溉工程管护不到位。五是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到位。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坚持依法理财管财。

  深化完善预算编制,增强“先谋事,后排钱”理念,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以及预算编制执行的严肃性。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缩小财政预决算差异。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催收机制,加大对执收单位的督促力度,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围绕政府财政,加强对债券资金管理,及时跟踪债券资金支出情况,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发挥债券资金效益。围绕重大资金使用,聚焦“百千万工程”、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压实资金监管责任,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完善前期谋划和准备工作,着力解决投资审批等制约项目进度的堵点、卡点问题,保障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努力扩大有效投资,激发稳增长动能。

  (三)加大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力度。严格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系统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管理保护;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占、破坏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行为,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县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职,尽责担当,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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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2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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