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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2022年8-10月份人事任免
时间: 2022-11-04 11:23    来源:本网   点击: - 【字体:

 

  邓晓丹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剑锋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丽雯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志华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曾花荣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免去何章建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秀芬同志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李晓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算起;

  欧小和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算起;

  邓晓丹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算起;

  何卓凡同志任县公安局青莲派出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算起;

  刘路彬同志任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算起;

  杨畅同志任县公安局小江派出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算起。

  曹慧琴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曾花荣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潮勋同志任县公安局监督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大崀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海春同志任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阳山医院(阳山县人民医院)院长;

  免去司彤同志的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阳山医院(阳山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黄晓芬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清远市住房公积金阳山管理部主任职务;

  周洪标同志任清远市住房公积金阳山管理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妮娜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免去杨永芳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新强同志的阳山中学校长职务。

  薛建军同志任县生态公益林总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怀峰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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