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发〔2018〕11号
关于麦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机关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机关单位:
镇党委研究决定:
麦 敏同志任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人社所所长;
黄碧兰同志任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范 杰同志任计生办主任;
梁 燕同志任计生办副主任;
杨毅刚同志任城建办主任、环保办主任;
李国深同志任扶贫办主任;
欧锦堂同志任经济办副主任;
成水强同志任经济办副主任;
蔡广智同志任农业办副主任;
黄伟杰同志任安监站副站长;
陈卓贤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罗玉婷同志任城建办副主任;
黄思妮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
免去:
麦 敏同志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范 杰同志城建办副主任职务;
沈显东同志城建办主任职务;
成水强同志安监站副站长职务;
陈文新同志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梁清云同志计生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黎埠镇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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