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发〔2017〕15号
关于潘斌同志挂任小江居委会党总支部副书记的通 知
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派优秀基层派出所民警挂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的通知》(阳组联〔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潘斌同志挂任小江居委会党总支部副书记。
挂职时间一年。
中共小江镇委员会
2017年9月12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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