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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人社任〔2017〕13号陈志朋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时间: 2017-06-06 00:00    来源: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 【字体:

 

陈志朋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阳人社任〔2017〕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副科以上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志朋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算起;(2016年7月26日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少丽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算起;

刘建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小江派出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算起。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6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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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人社任〔2017〕13号陈志朋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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