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山县委
组织部文件 |
|||
阳组干〔2017〕51号 |
|||
|
|
|
|
|
|
张卫国等同志职务任免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县委常委会决定:
张卫国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党组成员、杜步镇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杜步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盘梦航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邓伟光同志任县总工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总工会党组成员职务;
龙文坚同志任青莲镇副主任科员,免去其青莲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
江绍勇同志清远市党校阳山分校校长、县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陈伟强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办)党组书记职务;
陈志伟同志太平镇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阳山县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9日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