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决策公开
县教育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残联关于印发阳山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20-02-26 12:02    来源:阳山县教育局   点击: - 【字体:

 

     QYYSBG2020002     

 

 

县教育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卫生健康局 残联

关于印发阳山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阳山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阳山县教育局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阳山县民政局

阳山县财政局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山县卫生健康局  阳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2月26日

 


阳山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8-202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广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粤教基〔2017〕3号)和《清远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清远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清市教〔2019〕17号)要求,结合我县特殊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

2014-2017年,我县认真实施贯彻了第一期提升计划,残疾人受教育普及水平得到了提高,新建的特殊教育学校于2016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教育质量逐步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县特殊教育体系还不够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普及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刚刚起步,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支持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有效;特教专业教师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特殊教育跨部门协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巩固一期成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必然要求。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二期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继续按照“履职尽责、特教特办”的要求,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加强对特殊教育的统筹。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

2.政策倾斜,特教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要加大支持特殊教育的力度。根据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3.统筹推进,普特结合。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发展。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专业指导作用,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机构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4.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在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中,加强学生关键能力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生活能力和职业能力。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整体提高。送教上门工作有突破性进展。

(三)重点任务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覆盖面,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2.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建立健全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机制,推进医教康教结合,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能力。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3.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研员队伍建设,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足额配备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教师,培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骨干教师团队,加大在岗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水平。

4.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加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和巡回指导工作。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每年6月前,由县残联牵头,镇(街)政府配合,会同县教育局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县残联学龄前智障儿童康复训练班、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就近到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经教育、康复训练,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学校可以建议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将其转入或者升入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难以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学校可以建议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将其转入指定的普通学校或者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置专门的特教班。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应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安排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或者经验丰富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适当缩减班级学生数额,为残疾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和条件,保障残疾学生平等参与教育教学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切实发挥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作用,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特别是要依托乡镇中心学校,加强对农村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

组织开展送教上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完善送教上门制度,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二)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县残联扩大学龄前智障儿童康复训练班等实施学前教育。鼓励各部门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

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招生办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高考提供合理便利。

积极开展残疾人继续教育和扫盲工作。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落实《“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多种形式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继续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在全省实施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2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探索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切实保障特殊教育运转经费。严格按照省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时足额按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不同形式、不同残疾类型学生人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补助经费。

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县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6周岁以下(含6周岁)残疾儿童。

充分发挥特殊教育省级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重点扶持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发展,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或培训给予适当补贴。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以乡镇为单位统筹规划,完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置。根据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要求。我县在8所乡镇建有特殊教育资源课室,即分别是江英、青莲、太平、七拱、黎埠、小江、岭背、阳城镇等小学,规划2018年在大崀镇建特殊教育资源课室;2019在杜步镇、黄坌镇建特殊教育资源课室。资源教室应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配备相应的场室和设备设施,应配备专兼职从事残疾人教育的资源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保障资源教室能正常发挥作用。

其他推动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建设。根据残疾幼儿的特点和教育需求,推动县特殊教育学校和县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学前部或附有条件的设幼儿园。

(五)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县教育局应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残疾类型与程度进行鉴定,完善教育安置办法,“一人一案”实现有针对性的安置。建立残疾儿童信息部门间交流共享机制,推动建立实名通报和实名追踪服务体系。

成立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依托县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配备专兼职人员,为本区域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承担指导、评价区域内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康教结合工作和有关教师的培训工作等。充分发挥普通学校资源教室作用,为残疾学生的学习、康复和生活辅导提供全方位支持。

建立特殊教育教研队伍。县教育局教研机构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充分发挥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用,鼓励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探索其发展规律,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鼓励教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

(六)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应按照《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粤机编办〔2008〕109号),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还应经过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继续将到我县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上岗退费”政策范围。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和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关心特教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表彰奖励教师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七)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认真实施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方案、课程标准和课程指南,开展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新课标新教材的有关培训。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鼓励研发特殊教育校本课程,探索国家课程、校本课程相融合的学校课程体系。加强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建设。

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重视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应用。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配备,开展书香校园活动,培养残疾儿童良好阅读习惯。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与管理模式,建立全面的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

各地要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扶残助学,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相关稿件: 关于《阳山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的政策解读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当前位置:
县教育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残联关于印发阳山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02-26 12:02
来源:阳山县教育局
关闭

阳山人士满意度调查

关闭
返回顶端
微信关注
微信二维码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粤省事
粤省事二维码
移动门户
移动门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