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YSFG20260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健全规范涉企、涉民生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清远市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我县部署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现决定对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21份、修改3份(详见附件)。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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