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阳山县拥军优属实施办法(试行)》(阳府办〔2009〕87号),机构改革前的阳山县民政局是实施部门,2019年后随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转由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的有关工作要求,参照《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关于立法后评估的相关程序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阳山县拥军优属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报告》,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31日。
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书面邮寄至阳山县阳城镇连江大道39号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或以邮件的形式反馈到办公邮箱:ysxtyjrswj1@163.com。
联系人:欧芷茹 联系电话:0763-7880085
关于《阳山县拥军优属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报告.wps
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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