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我馆研究起草了《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山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1日,为期31天。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阳山县档案馆,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山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思贤路101号阳山县档案馆
邮箱:yangshandang@163.com
联系人:档案技术股张俊琼
联系电话:0763-7882060
附件:1.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山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阳山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附件:1.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山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2.阳山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2016年8月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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