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保问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市民个人无需承担全部社会保险费用,企业用工单位及个人按相关规定的比例共同承担。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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