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山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时代全产业链发展体系,进一步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阳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阳山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的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规划》制定背景说明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畜禽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加工流通体系以及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均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保障肉蛋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阳山县纳入清远鸡现代化规模畜禽养殖示范区、生猪发展核心区、肉牛优势产业带,强调要引导农产品精深加工向优势区域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打造大湾区“菜篮子”。
我县地处粤西北山区,农业资源厚实、资源禀赋突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立足粤北生态发展区定位,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引领,抢抓乡村振兴战略历史性机遇,积极谋划畜牧业发展,持续推动产业转方式调结构,全县形成了以生猪、肉鸡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发展,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本《规划》是指导阳山县畜牧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行动纲领。
二、制定《规划》的必要性
为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居民肉食食品供应,加快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转变养殖方式,优化养殖结构,综合利用养殖废弃物,改善加工和物流,引导消费取向,持续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逐步形成产业兴旺、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的畜牧业发展新格局。本《规划》在深入剖析全县畜牧业养殖现状以及科学测算县域畜牧业发展空间基础上,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定位和主要目标,对推动我县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7、《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9、《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9〕25号);
10、《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粤府〔2021〕28号);
11、《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56号);
)12、《清远市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2020-2025)》(清府办函〔2019〕147号);
13、《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1月30日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14、《清远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清府函〔2021〕470号);
15、《阳山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阳乡振组〔2020〕2号);
16、《阳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年4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17、《阳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阳府〔2020〕48号)。
四、制定程序
1、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实地调研;3、资料收集分析;4、起草编制规划;5、征求行政部门及公众意见;6、再次征求行政部门及公众意见;7、风险评估;8、环境影响评价;9、专家咨询论证;10、广东苍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11、县农业农村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12、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织会议的审议;13、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五、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概述
《规划》共有八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主要分析规划的背景及意义,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规划方法与规划依据。
第二章:规划条件分析。主要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政策条件、市场条件等方面深入分析我县畜牧业发展条件,同时,运用SWOT分析方法对我县畜牧业发展进行系统分析。
第三章:环评分析和定位。对我县畜牧业发展环境与空间进行评估,并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结合我县主要农作物种植规模等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出全县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可承载猪当量约为113.09万头,我县畜牧业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第四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定位、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到2030年,全县生猪出栏65万头,肉牛出栏3万头,肉羊出栏7.5万只,家禽出栏4000万只,禽蛋产量3900吨;畜禽养殖规模化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85%、98%以上。
第五章:功能分区及建设规划。在禁养区、养殖区二大政策区域划分明确的基础上,结合各镇畜牧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科学划定我县畜牧业生产功能区域,构建“一心四区”空间布局,全力推进“畜禽良种繁育工程、养殖转型升级工程、屠宰加工提升工程、畜禽农旅拓延工程、新型主体培育工程、联农带农振兴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建设。
第六章:配套体系建设规划。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畜牧业配套生产体系,推进“畜禽防疫体系、生产科技体系、人才培育体系、资金扶持体系”等四大产业配套体系建设,推动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
第七章:规划效益预期。分析规划的实施可为我县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第八章: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重点从规划组织管理、规划实施计划、规划保障措施等三大方面为《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规划》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
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提出了以下五大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县人民政府要把扶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发展畜牧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镇(乡)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抓好本辖区畜禽养殖工作,在养殖场的土地使用、基础设施、项目配套、资金信贷、治安环境等方面给予重点审查。
坚持规划引领,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前期论证,科学规划,统一布局,确保畜牧业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实现良好生态效益。中期管控,制定统一配套技术标准,确保全县清净无疫和畜产品安全,实现良好社会效益,确保畜牧业发展后劲十足与提质增效。
强化用地保障,解决用地需求。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结合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统筹支持解决畜牧业规模养殖用地需求,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畜牧业规模养殖。
强化考核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和新建养殖场审批制度,强化属地管理,建立以镇(乡)政府为主的养殖业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把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县对镇(乡)党政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加强宣传示范,注重典型带动。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推进养殖方式转变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对转变养殖方式的认识,把积极发展现代畜牧养殖变成一种自觉行动,引导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阳山畜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