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收到阳山县阳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阳山阳光黎埠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综合楼)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手续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要求,我镇原则同意批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报批方案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及项目概况:用地位于阳山县黎埠镇鲁塘村;土地面积为7047.2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拟建2层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88.64平方米,首层建筑面积294.32平方米,建筑高度8.25米。(详见附件)
二、项目内容:阳山阳光黎埠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综合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批
三、公示时间:自公示贴出之日起至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止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阳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angshan.gov.cn)。
附件:阳山县阳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阳山阳光黎埠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综合楼)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手续批后公告.pdf
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