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廖敬华带队到阳城镇检查“三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检查组一行到景龙新街周边商铺检查消防安全情况,详细了解“三小场所”是否违规住人、灭火器配备等,并对“三小场所”负责人消防知识熟悉情况进行询问。本次行动共检查10家店铺,发现3家店铺违规住人,3家店铺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备,均已责令要求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检查组强调,要加大对“三小场所”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重点打击店铺违规住人、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店铺现场整改,未能现场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要督促各业主、负责人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居民群众防范意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潘文彬,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温建雄,阳城镇相关领导,县消防大队以及城南派出所工作人员等参加了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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