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的公告
阳不动产继承〔2026〕089号
苏长泳拥有与潘绍棋共同共有的林地使用权三宗,分别位于阳山县黎埠镇政府【林权证:阳林证字(2011)第090100047号】、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村六公岩组【林权证:阳林证字(2011)第090100044号】、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村委会【林权证:阳林证字(2011)第090100043号】;与潘绍棋、陈彬共同共有的林地使用权一宗,位于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村六公岩组【林权证:阳林证字(2011)第090100046号】,上述不动产属苏长泳份额为苏长泳与钟秀芳夫妻共同财产。现苏长泳已死亡,上述不动产属苏长泳份额由苏显锐继承,钟秀芳自愿将上述不动产自己所属的不动产权份额无偿赠与给儿子苏显锐。继承后,苏显锐拥有位于阳山县黎埠镇政府【林权证:阳林证字(2011)第090100047号】林权证的50%不动产份额,位于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村六公岩组【林权证:阳林证字(2011)第090100044号】林权证的50%不动产份额,位于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村委会【林权证:阳林证字(2011)第090100043号】林权证的50%不动产份额,位于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村六公岩组【林权证:阳林证字(2011)第090100046号】林权证的1/3不动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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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