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黄勇民、黄曦不动产权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阳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823执258号之一,将黄勇民、黄曦所有的位于阳山县阳城镇阳山大道368号[富凯华城]B2幢304房【证号:粤(2019)阳山县不动产权第0005354号】,过户到陈凤霞名下。由于上述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注销并公告作废上述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4日
| 索引号: | 11441823MB2D123064/2025-0034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04 |
| 名称: | 关于注销黄勇民、黄曦不动产权证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 |
| 主题词: | |||
关于注销黄勇民、黄曦不动产权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阳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823执258号之一,将黄勇民、黄曦所有的位于阳山县阳城镇阳山大道368号[富凯华城]B2幢304房【证号:粤(2019)阳山县不动产权第0005354号】,过户到陈凤霞名下。由于上述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注销并公告作废上述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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