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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MB2D123064/2025-00260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4-28
名称: 关于黄荣达用地界线调整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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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荣达用地界线调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8  浏览次数:-

关于黄荣达用地界线调整的公告

阳不动产(公告)〔2025〕第0053号

        黄荣达于1991年4月9日领取了阳府国用字(91)第182301005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125.83平方米,坐落在阳山县阳城镇城南大道东200号,并于2001年12月26日办理了房地产权证,现黄荣达已死亡,上述不动产由黄俊生、黄俊杰、黄卫红、黄丽红继承。经现场核实,现状用地界址点与原土地证界址点不一致,根据《阳山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阳自然资〔2020〕23号)的有关规定,对黄荣达的用地界线可按现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面积为125.44平方米,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调整宗地界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7805125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