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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MB2D123064/2025-00235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4-15
名称: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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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4-15  浏览次数:-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的通告


为持续做好我县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县自然资源局从即日起在阳山县范围内征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

阳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经出售并交付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城镇住宅项目(包含项目内的住房、车位、商铺)。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自建房、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不列入本次征集范围。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结束。

三、提交方式

符合本次调查范围的购房业主请按以下方式提交相关线索材料:

(一)现场提交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大厅: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6、37号窗口

(二)邮寄提交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邮编:513100;收件人: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请备注:“登记难”线索);收件电话:0763-7800035。

(三)电话提交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763-7800035 、7805125

(四)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邮箱:Lesing_7820754@126.com

四、注意事项

(一)提交线索需实名制,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二)问题描述应真实、具体,尽量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对征集到的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推动问题解决。

        特此通告。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