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的公告
阳不动产继承〔2025〕003号
黄大建拥有房屋一套,位于阳山县七拱镇七拱村委会四方楼村5号(不动产权证:粤(2023)阳山县不动产权第0032478号),上述不动产属于黄大建个人财产。现黄大建已死亡,上述不动产由黄冬玲继承。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780512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