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阳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1823执243号之三,将邱水源、沈云芳所有的位于阳山县阳城镇城南东社区商业大道188号[海逸时代花园]H2幢403【证号:粤房地权证阳字第0100018126号、粤房地权证阳字第0100018127号】,过户到欧阳锋名下。由于上述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注销并公告作废上述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3日
| 索引号: | 11441823MB2D123064/2024-0050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13 |
| 名称: | 关于注销邱水源、沈云芳不动产权证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18 | |
| 主题词: | |||
根据广东省阳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1823执243号之三,将邱水源、沈云芳所有的位于阳山县阳城镇城南东社区商业大道188号[海逸时代花园]H2幢403【证号:粤房地权证阳字第0100018126号、粤房地权证阳字第0100018127号】,过户到欧阳锋名下。由于上述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注销并公告作废上述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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