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公告
阳自然资(确权)〔2022〕第0001号
根据阳山县教育局申请,我局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十六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拟对下列土地予以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3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提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确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山县阳城镇北门路362号自然资源局三楼自然资源登记和测绘管理股 联系电话:0763-7820109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3月9日